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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了两个月都一个多月了(如果法院判两个月几号出来)

发布时间:2024-04-27 17:15:41 寻找专业律师团队 15次 作者:律师案件网

执行案不到两个月被终本结案,很想哭很无助该怎么办

12月20日更新进度:

法院判了两个月都一个多月了(如果法院判两个月几号出来)

已经很久没有回来解释案件进展了。希望这篇文章能给一些人带来一些参考价值,我打算继续写跑步日记。

本案中,我还是在法院的劝说下签署了裁决书。毕竟已经被裁定为终稿,法院也没有“不签字就代表终稿未生效”的好态度。我一直保持的高姿态让我明白这是没有办法阻止的。他唯一让我相信的是,我在支付资本后仍然可以获得分配的资金。当然,我也很伤心,我还不知道如何重开我的案子(ToT)/~~~

大约一个月后,我再次给脾气暴躁的法官打电话,终于得到了回复,说案件已经进入分配阶段,两个多月后,部分款项收到了。这笔钱与那个贱人骗走的数额相比,微乎其微,九牛一毛。

仍然存在的问题是,第一套房子的原告对这次分配的结果也非常不满意。一套房子能分到的金额还不到30%,因为一开始银行就已经把房子所欠的本金和利息全部分完了!。

是的,被告这套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产权登记上写着“预登记”。原告大哥的律师告诉他,“预登记”与其他登记指令不同。如果他通过异议程序并起诉银行,他也许能够更好地分配计划并获得更大的份额。于是他踏上了漫长的异议诉讼之路,至今仍未有结果。我也咨询了一些律师朋友,他们说跟银行打这样的官司,胜诉的机会很小。希望各位法律专业人士能够提供更可靠的帮助信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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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月16日的进展:

今天因为工作的原因,我还是没有去法院。

这已经是法院电话无法接通的第四天了。我一天打六七次电话,但没有人接听。但幸运的是,我尽力找到了法院法官的手机号码,并直接给法官打电话。他在电话里的回答让我很困惑,希望更多的朋友能够帮我解答。

我问他一个问题,这就是为什么我的案子没有打电话、没有短信、没有发送材料就结案了?

他表示,目前还没有最终副本,最终的副本要等到裁决书签署后才会有,他明天就会签署。

我又问,为什么我收到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系统的系统通知,通知我已进入终审程序,在全国法院信息综合查询网上找不到我的案件了。我只能去国家法院审理此案。只能通过案件信息查询网站查看。这不是说我的案子已经结案了吗?

他的回答其实是:这个通知是预先通知吗?后面还要走签署裁决书的流程,然后就是最终的了……

我来问问大家吧!提前通知是什么鬼?我勒个去?告诉我你是在骗我吗?系统上的最终程序不是已经敲定了吗?难道我还不能相信系统消息和国家信息网站吗?

我向网上所有朋友寻求帮助。面对法官的答复,我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跪下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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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进展:

我原本和法官约定今天去法庭接受采访。首先,因为我离球场很远。其次,今天是工作日,如果我必须离开工作岗位,我就必须请假。第三,我不知道法官是否出庭审理其他案件。所以今天早上上班时间我就给法院打电话确认是否要去那里。然而,我一整天在不同时间打了五六次电话,却没有人接听,所以我不敢请假去那里。

由于我不确定我的申请是否已准确送达目的地法院的黄法官,我给黄法官打电话确认,并询问他是否会通知我后续的房屋拍卖。我希望他能告诉我后续的大致流程吗?

然而!这个黄法官真是厉害啊。像我这种脾气比较好,礼貌也比较好的人,竟然这么生气_@!。我真恨自己没有请媒体记者听听他的语气!我自始至终都很不耐烦。我自始至终都没有不耐烦!整个答案很模糊。他询问申请是否已经发送。他先是回答“不”,然后又说:“我想是的。”我问他是否收到回复。我的法官已经收到了。他直接道:“我为什么要回复?”“我不需要回答。”我告诉他上次法官将其发送到错误的地址,两个月后他还没有收到。他继续辩解:“那我现在就告诉你了。”你收到了吗?还没有发挥作用。”当我再问两个问题时,总是“嗯”、“嗯”、“嗯”……并且很不耐烦地在声音末尾跟着“嗯~”,然后直接跟着“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已经说了‘嗯’,你还想让我说什么”、“你不会问你的法官”等等。

我的天啊!这就是泱泱大国高举人民和国家旗帜的政法队伍应有的素质吗?而且,也是省会城市一线中心城市法院法官的性格和行为。虽然我对法官的最终判决感到不满,但从客观比较来看,我的法官的人品还是值得我感激的。至少他不会像这个黄法官那样,官位虽小,却已经藐视众人,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就随意放屁!不知道上面的话是否表达了我的感受和场景。总之,我整天想起那通电话,心如万箭穿心,怒火中烧。

我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明天我会继续打电话并尝试与法官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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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的附加信息:

另外,我知道案件的终结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然而,首先,法律有最终程序来帮助法院处理无法执行的案件。但我的案件明显有相关线索,且房产相关事项正在执行。为什么无缘无故地需要最后的程序?

二、我的执行期才刚刚开始

不到两个月

就做最后的和解,法院真的会尽力而为,不想以后花太多的精力来处理我的案子吗?

第三,所谓定案后,我必须靠自己的微薄努力找到被告的线索,才能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状。我实在不敢认为我有能力和资源凭一己之力找到被告。财产。想着法院,至少我可以从银行拿到银行卡信息,可以吗?我不能。法院可以随时关注被告的财产转移方向和信息。我可以吗?我不能。当法官说“如果你知道他有钱,你可以告诉我”时,我真的立即泪流满面。这太令人恼火和可笑了。我有什么能力知道被告哪张银行卡有钱?我不断动员身边朋友的努力,尽力寻找此人,并在有消息后第一时间通知法庭。不过,我的资源相比宫廷来说肯定是少之又少。我不知道法院正在采取什么工作措施,但这才两个月。是不是该看看下个月的努力有没有希望了?执行期限显然是6个月。如此仓促地给我最终裁决,并不是说我想尽快处理,我的案子已经成为一个更大的问题。本来我也是无能为力的,但法院却把这无能为力的事情又扔到了我的手里,我只好自己想办法解决。我手里拿着裁决书,看到纸上全是我的泪水。

法院判决书两个半月之后才送到违规吗

由于问题不够具体,结论是大部分问题不会违反法律规定。分析如下:

我们认为,法院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送达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公开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送达。

如果法庭宣判的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53条规定,当庭宣判的案件,当事人要求当庭邮寄判决书的除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当事人领取判决书的时间、地点以及逾期未领取的法律后果。上述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因此,如果当事人要求邮寄,法院会将判决书邮寄到当事人提供的地址,不会需要两个半月的时间才能到达。不需要邮寄的,人民法院将主动通知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领取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判决书的,其法律后果为判决书视为送达。因此,当庭宣判时,法院送达程序不会违反法律规定。

如果是正常量刑的话。

庭审结束时,法官通常会宣布“本案暂缓宣判,宣判时间和地点稍后公布”。法官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回来处理此案。判决书写成后,通知当事人到庭宣判并下达判决书。只要不超过审判期限,这个处理时间就是合法的。因此,如果是这样的话,从开庭到判决需要两个半月的时间,并不违法。如果法官办案速度很快,通知当事人当时领取判决书,但又联系不上当事人,就只能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邮件通常会在半个月内退回法院并附有收据。如果邮寄不成功,地址为:如果您在外地,需要委托当地法院送达判决书。当地法院的审理时间一般为1个月左右。未送达的,将以公告方式送达。公告期限为60天。虽然法官已经下达了判决书,但送达过程却耗时较长。如果未超过试用限制,则这是合法的。

法院行政部门对审理期限和服务的管理非常严格。法官和书记员将避免送达和审判期限方面的错误。因为超过试用限制和超过服务限制都是严重错误。

总之

虽然当事人感觉等待时间较长,但法官大多在法定时间内办案、送达法律文书。

每个法官都有很多案件,并不是每个案件都能很快结案。提供确凿的证据并积极与法官沟通是快速得到判决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