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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调解书不服怎么办呢(法院的调解书不服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4-05-09 17:51:39 寻找律师是如何收费 189次 作者:律师案件网

我是原告法院调解协议生效后,后反悔应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调解书生效后不能反悔,但如果符合再审条件,可以申请再审!

法院的调解书不服怎么办呢(法院的调解书不服怎么办理)

具体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四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第三百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向再审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发送答辩通知书、复审申请书副本等材料。

第三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再审的案件后,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四条等规定,对当事人主张的再审理由进行审查。

双方签订调解书后,对方反悔了,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您好!从达成调解协议到签署调解书期间,当事人和第三人可以反悔。如果当事人或第三人拒绝接受法院送达的调解书,则意味着他在调解过程的最后一刻后悔了,调解失败。法院应继续审理此案并及时作出判决。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后悔的,法院可以不再开庭审理,可以直接或者直接作出判决;也可以在继续审理后作出判决。

实践中,相当一部分民事纠纷案件是通过法院调解解决的。通过调解结案,有利于化解双方矛盾,有利于社会和谐。已生效的调解书的有效性,不会因当事人的悔意而受到影响。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生效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后悔并有正当理由,如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等,只能申请再审,法院可以通过再审程序予以撤销或变更。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必须有很大程度的妥协才能达成协议。一旦调解协议无效,和解内容不能视为自认,而必须重新审查证据和质证。

【法律基础】

1、2004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记入笔录或者附卷,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并发送给当事人。当事人不接受的,调解书的效力调解协议不受影响。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调解书需要当事人签字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最后收到调解书的日期为调解书的生效日期,当事人签字的日期为调解书的生效日期。”

4、根据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必须征得其同意。调解书送达前第三人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惩治】

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者调解书的,民事调解书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债务人存款等;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强制债务人支付迟延履行费用或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

不执行情况严重的,可以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刑法规定“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可执行内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支付令、生效调解书、仲裁的裁定依法作出的裁决、经公证的债权文件等,为本条规定”。可见,如果拒不履行调解书的,可以根据刑法第313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债务人的刑事责任。